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桂平市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(招标编号:E(略))招标文件,作如下修改:
1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.4.1 履约担(略):
“√ 提交履约担保
履约担保的形式:(略)
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%,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,履约保(略)。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。”。
2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.6 履约担保 “7.6.1在签订合同前,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、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“合同条款及格式”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,担保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。联合体中标的,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,并应(略)约担保格式要求。7.6.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.4.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,视为放弃中标,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,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,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”现更正为:“7.6.1在签订合同前,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、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“合同条款及格(略)附表规定的金额、(略)2中标人不(略).4.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,视为放弃中标,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,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,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。”。
3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.价格调整全部内容更正为:
“16.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
16.1.1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,机电设备和金属(略)。
在本合同工(略),如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法(略)值时,应予以调(略),材料补差按以下规定调整:
1、调整方式:
(1)主要材料价格变(略),超过±10%的部分给予调整材料价差;±10%以内(含±10%)属于承包人的风险范围,材料价差不予调整;
(2)主要(略):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、钢材(不含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)、河砂、碎石、块石进行补差,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。
(3)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,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。
(4)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(不含税价):以施工图(略)(工程所在地)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(不含税价)为基准;
(5)施工期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:施工期结算取当年度各月度出版的《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》(工程所在地)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(不含税价)的平均价;
(6)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:
△A=∑Qi*[Ai-A0i*(1±10%)]
其中:
△A——主要材料补差款;
Qi——结算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各主要补差材料用量;
Ai——结算期各主要补差材料价格(不含税价);
A0i——基准期各主要补差材料价格(不含税价)。
2、(略)
(1)上一季度出版的《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》(工程所在地)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(略)人提出书面报告,由发(略)予以价差调整。承包人应当在以(略),将调整原因、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,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,经发包(略)。
(2) 上一季度(略)(工程所在地)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低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10%的,发包人在当期合同款中对超过部分予以价差调整并扣除相关款项。
材料补差不以承包人做出的工地价为依据,也不考虑对运杂费、采保费和保险费进行补差。
承包人未在约定的工期内(因不可抗力、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、发包人原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计算在内)完工,因延误工期而遇上价格上涨的,则价格上涨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承担。
16.2工(略),各项单价的构成涵盖内容除了定额构成内容,还包括合同技术条款所列的价格构成内容。在投标报价中无新答疑或无特别声明的,实施中施工(略),费用和价格均不作调整。”。
4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.2.2 预付款保函(担保)全部内容更正为:
“工程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: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(略):可以是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。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,该保函在发包人(略),担保金额可根据工程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。发包人应对在收到支付申请的14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,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。”。
5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.3.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的内容增加: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:在签订合同时约定。
6、原(略):履约保函“如采用银行保函,可采用如下格式或银行提供的格式。”现更正为:“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,可采用本格式或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。”。
7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:履约保函“注:1.担保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。2.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”现更正为:“注:1.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。”。
8、招标文(略):预付款担保函“注:1.担保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。2.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”现更正为:“注:1.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,可采用本格式或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。2.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”。
9、原澄清公告(一)投标文件(略):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”;现确定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。
10、本项目工期原定为:“计划开工日期为 (略)完工日期为(略)计划工期720天(日历日)。”,现更正为:“计划开工日期为(略)完工日期为(略)计划工期720天(日历日)。”。
11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已上传系统,各潜在投(略),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(贵港)下载。
12、根据本次修改内容,系统已重新生成招标文件,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(贵港)自行下载。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,本修改通知涉及修改内容如为固定内容或格式在系统内无法修改的,各潜在投标人依(略)。
13、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.贵港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、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。
特此公告。其它内容不变!
14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(略)
地址:(略)
邮编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传真:(略)
E 一 mail:(略)
网址:/
招标代理机构:(略)
地址:贵港市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1202号
邮编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传真:/
E 一 mail:(略)
网址:/
交易服务部门:(略)
监督部门:(略)
监督电话:(略)
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: (略)
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: (略)
2024(略)
附件:答疑澄清说明文件.pdf 附件:答疑澄清文件正文.pdf 附件:[E(略)]桂平市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.GXCF